修正法案三读通过 砂经济发展机构强化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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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砂拉越经济发展机构(修正)法案今日已在第19届砂拉越立法议会第5季第1次会议上三读通过,以进一步强化砂拉越经济发展机构(SEDC)的治理架构与职能,确保符合当前经济发展需求与未来发展方向。

有关法案由砂副总理拿督阿玛道格拉斯提呈,并于今日傍晚6时33分开始进行二读及三读程序,最终在晚上8时31分获得议会通过。
此外,共有11名立法议员参与有关法案的辩论环节。

阿玛道格拉斯在提呈法案时指出,此次修法不仅是技术性修改,更是一项符合时代需求的重要改革,旨在提升机构的灵活性、专业性及国际竞争力。

他说,现行法令最早可追溯至1957年,当时砂拉越的发展环境与经济规模,与今日相比已有巨大变化。随着砂拉越近年来在经济、工业及投资领域迅速发展,政府认为有必要重新检讨现有法令,以确保相关机构继续发挥关键作用。

法案建议更名强化国际辨识度

建议更名强化国际辨识度

根据修正内容,当局建议将原有《砂拉越经济发展机构条例》正式更名为《砂拉越经济发展机构法令》,以统一目前国内外普遍使用的英文名称“Sarawak Economic Development Corporation”,进一步加强机构形象与国际辨识度。

同时,法案也建议更新部分定义,包括将原本的“总经理”职称改为“集团首席执行员(Group Chief Executive Officer)”,以反映SEDC目前已发展成拥有多家子公司与商业业务的大型机构。

引入秘书职强化治理透明度

此外,法案也新增秘书职务相关条文,正式赋予秘书职责与权限,以加强内部治理、透明度及问责机制。

在董事成员方面,修正案也扩大成员专业领域范围,让机构未来可吸纳更多不同领域人才与专业知识,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

另一方面,法案也进一步扩大SEDC在设立公司及投资方面的权限,让机构在未来推动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及商业拓展方面拥有更清晰与灵活的法律基础。

与此同时,哥打圣淘沙区立法议员叶耀星在有关辩论上时指出,此次修法不应只是将“总经理”更名为“集团首席执行员”的表面调整,而应成为砂经济发展机构(SEDC)迈向成果导向与现代化治理的重要转折点。他强调,集团首席执行员肩负的不只是头衔上的荣耀,更必须具备商业视野、战略能力及领导大型机构的实力,并以实际成果来衡量表现,包括投资回报、项目执行效率及为砂人民创造更多经济机会。

他也表示,在SEDC拥有多家子公司及商业利益架构下,新增秘书职位的设立非常重要,秘书不应只是行政记录者,而必须扮演机构监督与治理的重要角色,确保内部管控、采购透明及决策符合法律与道德标准。此外,他建议SEDC未来应建立明确关键绩效指标(KPI)、强化审计与治理机制、提升年度报告透明度,并加快决策效率,避免大型发展计划受官僚程序拖延,同时优先推动能创造高质量就业及带动本地经济发展的投资项目。

峇都吉当区立法议员拿督罗克强则表示,该法案是砂拉越迈向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改革,以确保SEDC能够应对快速变化的全球经济环境。

他指出,随着砂拉越经济不断发展,相关法律与机构架构也必须同步更新,才能符合未来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