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不可被司法挑战!
上诉庭裁定,国家元首颁布的紧急状态谕令,不得在法庭上提出挑战。
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表示,《联邦宪法》第150(8)条已清楚规定,法院不得审查国家元首是否应该宣布紧急状态的决定。
他强调,法律已明確規定,国家元首的决定属最终决定,任何法院都不能提出质疑。
同時,柯林劳伦斯說,是否宣布紧急状态,应由行政机关向国家元首提供建议。法院不能就国家安全事务行使司法权。
这项裁决亦驳回了律师赛依斯干达挑战时任国家元首拒绝宣布紧急状态的决定。
上诉庭三司还包括拿督苏邦连及拿督阿尔威。
赛依依斯干达原本申请上诉,以挑战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于2020年10月拒绝宣布紧急状态的决定。
2024年2月15日,当时仍为高庭法官的首席大法官旺阿末法立裁定,赛依斯干达的申请,不属于司法可审理的事项。
-4-1-696x392.jpg)
-11-13-218x150.jpg)
-10-14-218x150.jpg)
-9-15-218x15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