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致死不设死刑 陆兆福:拟推家属赔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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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无意在酒驾致死案件中,引入死刑刑罚。

针对酒驾引发车祸致死案,交通部长陆兆福强调,政府目前无意引入死刑作为刑罚措施,并表示死刑并不在政策考量范围内。

他解释,政府早已废除强制死刑,因此当局不会考虑在涉及危险驾驶案件中引入死刑。

他今日在拉曼理工大学主持“Spot It!道路安全:警惕视觉死角运动”推介礼后,如是表示。

不过,陆兆福说,即使《陆路交通法令》本身未设死刑条文,执法单位仍可在特定情况下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提控涉案者。

另一方面,他透露,交通部目前正研究修订《陆路交通法令》,重点之一是加强对受害者家属的保障,尤其是在赔偿机制方面。

他指出,现行制度下,受害者家属须自行透过民事诉讼索取赔偿,不仅程序繁琐、耗时,也涉及一定费用,对家属而言是一项负担。

因此,交通部正在探讨在法律中纳入相关条文,一旦被告被判有罪,除了面对监禁及罚款,也必须向受害者家属支付赔偿,让家属无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他强调,有关修订方向仍在研究阶段,以让司法程序更完善,同时为受害者家属提供更直接与实际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