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斋节玩烟花别过火! 午夜乱放最高可判监7年

0
60

随着开斋节的到来,古晋警区主任艾力森查布助理警察总监提醒民众,切勿在午夜过后燃放爆竹与烟花,以免影响社区安宁,警方倘若接获报案,将援引相关法令采取执法行动。

他是今早主持《安全行动26》推展礼后接受记者访问时,如是表示。

“对于有意购买及施放烟花爆竹的民众,请务必遵守规定,不要在午夜12时后燃放,以保障古晋各社区居民的休息与生活品质。”

他表示,当局已多次接获有关深夜燃放烟花爆竹扰民的投诉,因此呼吁民众在欢庆佳节之余,应顾及他人感受,避免在午夜之后继续燃放。

他指出,警方将依据《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7条文展开执法,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把涉案者带回警局进一步调查。根据该法令,一旦罪名成立,涉案嫌犯可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他也呼吁民众在欢庆开斋节期间应保持自律,避免过度燃放烟花爆竹以免乐极生悲,及勿在不适当时间制造噪音,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与安宁,让佳节在安全与互相尊重的氛围中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