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住宅珍藏酒自用,无需执照,也不限数量!
日前,一名关税局官员表示,如果在家中存放大量酒类,可能触犯《1976年消费税法》,甚至有被充公的风险,引起民众关注。
对此,大马皇家关税局澄清,公众可以在家中收藏酒类作个人用途,没有数量上限,也不需申请执照。
这意味着,公众收藏酒类的数量不受限制。
关税局表示,只要购买的是已缴税、合法渠道的酒品,就无需保存购买记录。
至于保存7年单据的规定,仅适用在持牌酒商或进出口商。
关税局强调,尊重公众收藏酒类的权利,但前提是酒品必须缴清税款,并通过合法购买。
另外,今年1月到7月,关税局查获55宗在家中存放未缴税或违禁酒类的案件,扣押酒类总值142万令吉,涉税额为402万令吉。
在同一个时期,还侦破599宗未缴税酒类案件,涉及总值2429万令吉,涉税额高达6262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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