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外籍人士驾商用车辆违法 陆交局:即日起车辆可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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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路交通局即日起采取严厉行动,包括充公雇用外籍人士驾驶商用车辆的公司和持牌营运商的车辆。

陆交局高级执法主任莫哈末吉菲里说,此举涉及雇用外籍人士驾驶的载货车辆(罗里)、公共服务车辆及旅游巴士。

他指出,根据现有条规,外籍人士不获准持有职业驾照,无论是货车驾照(GDL)或公共交通执照(PSV),任何违规行为皆属严重罪行。

“在此事,可援引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22、41及57条文采取执法行动,因为违反执照条件,同时也可根据第80条文,官员可扣押及带上法庭,一旦罪成,涉案商业公司车辆将被充公。”

莫哈末吉菲里说,鉴于越来越多公司及持牌营运商以约2500令吉聘请外籍人士驾驶商业车辆,并一再违规,当局进而采取此项执法行动。

他指出,截至今年7月,陆交局已对驾驶商用车辆的外籍人士发出2733张罚单,其中2551宗没持货车驾照、93宗没有公共交通执照,以及89宗超载。

“运输业的公司与持牌营运商受促时刻遵守条规,确保所聘请的每一名员工持有合法文件及符合资格。”

“陆交局将持续与其他执法机构合作展开检查与监控行动,并严厉对付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715法令),及其他相关发令的人士。”